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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满足农民的保险愿望

更新时间:2017-08-26 21:43
  【摘要】农业保险的推出为农业的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发展,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农民真的了解保险吗?最近大连保监局做了一个问卷调查,结果表示,大部分人认为保险有用,也有一部分人认为要不要无所谓。

  《农业保险(放心保)条例》的实施开启了我国涉农保险工作的新局面。为了掌握农业保险制度运行情况,大连保监局采用问卷、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了“千户涉农保险大调查活动”。回收的2807份有效调查问卷显示,满足农民保险意愿已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农民对保险作用认识有大幅改善
  广大农民对保险作用的认识大幅改善,但“参保是为了获利”的思想在一定范围内还大量存在。在“您对保险有了解吗”的项目调查中,认为保险有用的占64%,保险有没有都无所谓的占32%,认为保险是骗人的占4%。
  农民对保险认知不足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村保险宣传教育机制尚未健全。当前,农村保险宣传教育资源分散,基层政府和保险业之间没有有效统筹和整合农村保险宣传教育机制、工作队伍及配套措施,甚至一些从事“三农”工作的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对于保险的功能作用都不了解。二是农村保险宣传教育针对性不足。农村保险教育主要依赖乡村干部,方式单一、内容不全面,普遍存在重推动、轻维权的情况,既没有考虑一般家庭生产经营和产业化组织经营的不同需求,也没有考虑不同文化层次农民的保险认知能力差异。三是农村保险宣传教育形式单一。针对农村实际情况的简明扼要式保险教育活动较少,春耕服务大集、金融服务下乡等集中式、突击式宣传时间短,持续性不够,甚至存在“三月里来、四月里走”的现象,难以融入到农民日常生产生活之中。

  农民对保险产品了解度明显上升
  农民对保险产品的了解度明显上升,但对产险、寿险产品认知失衡,寿险是农民的认知洼地。充分了解种植、养殖等农业保险的农户占比80%,只有50%的被调查对象了解重大疾病保险,36%的人了解意外险,住院补贴、费用报销等保险产品的了解度均在30%以下,而收益类新型产品的了解度仅为26%。
  农民对寿险产品认知不足的主要原因,一是思想转型不到位。保险公司拼规模、抢市场的理念仍未抛弃,固守于“营销员”角色,而不是“服务者”、“开发者”角色,销售导向明显,售后服务往往无人问津,“只顾开发市场,不管培育市场”的情况较为突出。二是寿险产品复杂。目前农村销售的人身险产品多为从城市市场直接移植过来的,这些产品不区分地域、客户群,而且同质化程度较高,保险条款、保障内容、理赔服务等复杂,没有考虑农民的认知能力和消费特点,导致农民的购买意愿较低。三是农民接受度不高。当前市场主要销售的以投资理财为主要特点的人身保险产品并不是农民十分想要的,农民实际也未能感受到其中的“实惠”,加上农民具有从众心理强特点,口口相传,导致一大批农民群体不愿意、没兴趣去了解这类复杂的保险产品。

  农民对保险产品需求呈现多元化
  农民的保险需求呈多元化趋势。在“您最急需哪些保险险种”的项目调查中,体现都市型现代农业特点的日光温室大棚、特色水果、水产养殖、家禽家畜保险需求旺盛,合计占比32%,几乎是传统粮油作物保险的两倍;重大疾病、养老、意外伤害、住院医疗等保险合计占比37%,其中重大疾病保险占比为11%。
  调研发现,涉农产品(000061)供给与实际需求严重不相适应。一是风险保障不够宽泛。损失补偿水平不高,如玉米保险2007年时保额为280元/亩的条件一直未变,未考虑种子、化肥、人工等费用成本的上涨因素。风险保障领域狭窄,如现有苹果树保险仅将发生频度不高的冰雹灾害列入风险保障范围,却将主要灾害——风灾排除在外。二是产品种类不够丰富。往往是“一个产品、一个保额、一个费率”,难以满足多样化需求,如大棚保险,低端的土墙结构每亩成本几千元,高端的智能连栋结构则高达数十万元,却没有多档次的保险产品。又如健康医疗保险,没有考虑不同层次农民的购买能力,缺乏针对低收入群体的低缴费型产品。三是费率厘定不够科学。财政补贴性险种条款费率厘定受到政府保费补贴能力制约,农民承保的保险费率每年保持不变,费率与风险状况不匹配。同时由于基础数据缺乏,部分产品采取“拍脑袋”方式定价,质量不高、针对性差。四是条款设计不够通俗。大多涉农产品在条款内容、文字表述、单证设计等方面过于复杂,尤其是免赔设计、赔偿方式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表述更是晦涩难懂,容易引发农民误解。

  保险服务不能很好适应农民需求
  保险公司服务水平的提升和工作机制的完善还明显跟不上业务发展速度,尚不能很好适应农民对保险服务的需求,服务品质成为农民反映的最突出问题。在“您认为保险公司存在的最突出问题是哪些”的项目调查中,农民选择最多的是后续服务不到位,占比31%,选择宣传和销售误导的占22%。在“您没有购买农业保险的原因是什么”的项目调查中,农民反映最多的是保险公司服务能力不足,占比33%。
  农民反映的服务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一是服务网络辐射力不强。保险公司农村服务分支机构大多集中在城区和重点乡镇,多数乡镇缺少服务网点,即使设立了服务网点,往往是借用地方政府部门场所,配上一两个人,大多达不到行政许可标准。由于无法就近提供优质服务,导致小额案件理赔成本费用时常会超过赔偿金额。二是专业人才匮乏。保险公司专门从事农险承保、理赔业务的人员非常少,尤其是缺乏既懂现代农业又懂保险的复合型人才。在承保、理赔集中时段,不得不从其他工作岗位临时性抽调人员,这些人不熟悉农村情况又缺乏系统专业的培训,匆忙上阵,根本无法胜任复杂的农险工作。三是理赔标准不明晰。农业灾害本来就情况复杂,而保险公司在实务操作中又设置了复杂的理赔条件,导致很难形成区域性理赔标准,或者即使有标准也操作性不强。当面对起赔标准认定、损失率认定等疑难问题时,常常出现惜赔、拖赔情况。

  政府补贴水平影响参保积极性
  在“您没有购买农业保险的原因是什么”的项目调查中,因为政府保费补贴少,个人支付保费高的占26%,说明政府保费补贴水平的高低仍然是影响农民参保的主要因素。
  农民反映日光温室大棚保险、苹果树保险等尚未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险种,农民缴费比例达50%,负担较重,影响了参保积极性。农业保险协办人员反映现在农村的粮食直补、小额信贷、农业设施补贴、示范小区补贴、灾害救济等惠农政策种类繁多,但存在“各自为战,缺少互动”的情况,没有形成惠农合力。县级政府部门反映,县级政府部门承担的保费补贴比例虽然低于中央级、市级,但农业大县财政较为吃紧,按时足额拨付保费补贴压力较大。

  慧择提示:农民对保险产品需求呈现多元化,但是由他们对保险的认识不足,保险服务不能很好适应农民需求,政府保费补贴少,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这是非常可惜的。而我们要做的是,加强保险的宣传,保险公司要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政府加强补贴,这样,涉农保险才会发展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