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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养老金保值增值

更新时间:2013-08-14 10:10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成本也在不断增加,想要过一个幸福的晚年,养老金保值增值是非常必要的。

  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三部分: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二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三是企业年金基金。全国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早已放开,并带来了足以抵抗通货膨胀的收益率。以全国社保基金为例,自2001年成立以来,全国社保基金年均投资收益率达到8.3%,高于同期CPI(2.4%)5.8个百分点。

  我们常说的保值增值压力,其实是指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还未放开。现在,各地一般按照整存整取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15年来平均为2.7%.到2012年末,仅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近2.4万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为2302亿元),较1997年682亿元增长了34倍。自2007年以来,CPI屡次超过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放在银行面临不断贬值的事实,要求其投资运营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此外,2010年以后,《社会保险法》、十八大报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和《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都表示应当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但是,实质性的投资运营办法始终未出台,这其中有两个重要障碍。

  一是全国统筹问题悬而未决。目前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都沉淀在省级、市级甚至区县一级财政专户上,各省基金结余差异大。如果由地方自主投资,各地政府的议价能力和投资收益必将存在巨大差距,进而进一步拉大养老金待遇的地区差距。

  二是投资收益如何分配还未明确。在我国,一些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仅靠单位缴费无力负担全部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得不将个人账户基金全部拿出来,造成个人账户"空账".如果对基本养老保险结余基金投资运营,投资收益必须分配给账户所有人,否则未来发放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会大幅缩水。

  鉴于全国统筹和做实个人账户在短期内缺乏现实条件,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已迫在眉睫,可以考虑绕过上述两个问题,尽早推出投资运营办法。

  首先,成立一个中央投资主体。这个投资主体接受各地政府的委托,将沉淀在各地财政专户上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集中起来,参照全国社保基金的运作方式进行投资。其次,投资收益必须支付给账户所有人,通过记账手段,在账户所有人退休时逐步兑现,以保障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给付水平。最后,严格监管。对投资领域、投资比例、投资主体的考评、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等作出严格规定,确保养老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慧择提示:从上述可以看出来养老金保值增值是一件颇具困难的事情,首先要解决很多的问题才能保证养老金保值增值。相关部门要不断的开拓思路,尽早推出投资运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