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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值理赔并非家庭财产保险之本意

更新时间:2017-08-26 15:31

  家庭财产保险现状令人担忧

  曾几何时,“保险理财”已经逐渐成为一个耳熟能详的通俗名词了,越来越多的人将购买保险仅仅视为一种“投资”,保单“回报率”的高低成为最终是否购买的重要依据。因此,国内市场上消费型险种的保单销售始终处于不温不火的尴尬境地中,尤其是目前家财险的市场现状,更是令人担忧:

  在德国,家财险被超过3/4的家庭所接受,成为仅次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第二大财产险险种。但在中国,当越来越多的普通百姓开始在家庭支出计划中加入保险这一项时,却很少有人关注对家庭财产安全的保障。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有80%以上的个人和家庭不知道如何投保住房、家财或对家财投保险种不熟悉;自己主动投保的只占不足5%;而大多数投保家财险的是企业工会作为“福利”为员工购买的。

  家财险为何在中国遭遇“冷眼”?据有关专家分析,一方面是市民对投保家财险的必要性认识还不足,不少人认为,似乎家庭财产出险的概率非常低,不一定会轮到个人;另一方面,有人觉得家财险对保户来说实惠不多,在扣除免赔额后,实际可能赔不了多少钱,而且理赔手续繁琐。于是,很多人投保了一年后,发现并没有出险,也就不再续保了。

  其实,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不过是花钱买个安全,以防万一。它不是投资手段,不能用划算不划算来想问题,而要从家庭财产安全的角度来做个配置。不出险最好,万一有情况,有保险公司作后盾,又有什么样的不好呢?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年只需交200-300元保费,即可获得所需求的保障,何乐而不为呢?

  家庭财产保险:总保额≠理赔额

  “总保额达35.6万元,年保费仅220元”——在选择家财险的时候,我们会经常听到这样的诱人承诺。但请注意,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家庭财产保险误区

  家庭财产保险虽然并不复杂,但还是由于缺乏保险常识,在申请投保、持有保单和后期理赔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误区。

  误区1:家庭财产保险保额越高越好

  在这一点上,家庭财产保险跟医疗保险是相同的,那就是,保险公司在定损时,是按照财产的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确定赔偿金额,损失多少赔多少。如果在投保时你向保险公司申请的保额高于财产的实际价值,超出的部分是无效的,多出的保费也是白交。换句话说,你给只值5万元的东西投保8万元,保险公司最多只赔给你5万元。

  周小姐在投保家财险时选择了“室内财产”项目,并特别在保单上注明:家中价值9000元的电视是投保对象。周小姐的电视于2005年购买,此为当年价格。2006年夏天,周小姐的电视被闪电击中漏电,周小姐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调查后得知:目前同类电视的价格已降到了7500元,周小姐最后只得到了7500元的赔偿。

  误区2: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保险公司只能根据投保人的陈述和提供的资料判断风险的大小,因此在所有的保险产品条款中,都有一条相同的规定,那就是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不遗漏、不隐瞒、不欺诈。在家庭财产保险中也不例外,若因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以致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解除保险合同。

  王女士家的房屋由于管道设计缺陷,时而发生马桶倒灌的情况,2002年9月14日,投保了一份家庭财产保险,但是在投保时王女士未向保险公司说明这一情况。2002年9月20日,王女士家的马桶又发生了严重的灌水,造成室内部分家具受损,且有一台加湿器因短路烧毁。王女士向保险公司报案,经勘查后发现造成此次损失的根本原因是管道设计缺陷所致。因王女士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误区3:标的发生变化不及时告知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承担的是保险标的随时可能遭遇风险的经济赔偿责任。因此对涉及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变化等相关内容具有密切的利害关系。对于合同内容的变更,投保人必须征得保险公司的审核同意,签发批单或对原保单进行批注后才产生法律效力。

  误区4:投保后就可高枕无忧

  有一些保户认为,投保后,危险都交给保险公司了,自己就开始有些麻痹大意。然而根据财产保险合同规定,参加保险的人有维护财产安全的义务。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要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施救措施,将财产损失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否则,保险公司会对于因施救而产生的费用进行单独补偿(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比如,有的投保人在投保了盗抢险后,出门在外了家里连窗户都不关,如果不幸发生了入户盗窃案件,投保人在申请保险公司理赔时必然要被追求保管财物不力的责任。

  此外,投保人还应妥善保管所投保物品的原始发票,一旦出险,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提供损失清单,由保险公司派专人现场核保定损,清点确认损失。

  家庭财产保险Tips

  1、如何填写房屋保险金额?

  填写的保险金额不要高于房屋市场价格,因为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房屋的实际价值。

  2、如何填写家用电器、服装、家具、床上用品保险金额?

  保险的家用电器、床上用品、服装、家具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您填写的保险金额。

  3、网上购买比通常传统渠道购买能优惠多少?

  一般网上购买可享受7折优惠。

  4、家财险的保险期限?

  通常为一年。

  5、家庭财产保险有哪些种类?

  一种是普通型,一般以一年为期限,一份每年交一定数额的保费(一般为数百元),出险后经过保险公司核实后可获赔;

  另一种是投资理财型,以两年或三年为期限,一份投资几千元至万元不等,若未出险,到期返还一定数额的利息。若出险,则可获赔。

  6、家庭财产保险有哪些附加险?

  除主险保单条款外,家庭财产保险的附加险种更是丰富多彩。如居民信用卡盗窃、门窗锁被恶意破坏、佣人责任、外出旅行衣物行李、额外租房费用、租金收入损失、玻璃单独破碎、清理残骸费用、搬家损失、自行车责任、乘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等都在附加保险条款之列。

  7、家庭财产保险可保什么?

  家财险主险的保障范围函盖房屋、房屋附属物(包括私人车库、天台等)、房屋装修及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保险责任,即因下列原因招致家庭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相应损失和为防止或减少损失而支付的施救费用:一、火灾、爆炸;二、雷击、冰雹、等自然灾害;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有些还扩展至民众骚乱、暴动和他人恶意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