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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医保局多举措推进工伤保险更好开展

更新时间:2013-07-26 11:07
  【摘要】据了解,工伤保险可以为职工提供更好的保障,因此让更多的职工了解和参保工伤保险就变得十分有必要。今年以来,集安市医保局就积极采取多种举措来更好的推进工伤保险各项工作开展,并取得了不俗的成效。

  一是加大参加工伤保险宣传力度。利用大厅窗口服务优势,对前来办事的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广泛宣传新《工伤保险条例》政策法规,一次性告知服务措施及经办流程,让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深入人心。无论是在进行事故调查还是在用工现场,利用现场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现身说教,最大限度地发挥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宣传,让参保群众了解政策,消除顾虑,增强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上半年工伤保险参保109户,参保人数达6199人。

  二是加大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力度。深入到各企事业、矿区进行《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后的内容宣传,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增强了用人单位对《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后的内容及参加工伤保险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今年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参加工伤保险,促进了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全面落实,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今年上半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27万元。

  三是加大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监管力度。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内部建立了工伤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基金收、拨、支、存各主要环节的监督控制,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基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机制,坚持实行收支两条线,每月征缴的工伤保险费收入及时上解通化市医保局,目前已上解127万元,每季度向通化市医保局上报用于工伤保险医疗费的拨款申请单,目前上级部门已下拨40万元。

  四是加大对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审核力度。对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认真核实参保时间和缴费记录,发生工伤事故时是否处于参保状态并足额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对不符合政策的,一律不予支付,切实做到待遇审核规范,支付标准准确,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今年上半年工伤保险待遇支出30万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今年以来,集安市医保局主要通过四个方面来对工伤保险工作进行开展,从而使得更多的职工了解和参保这一保险,确保可以给他们提供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