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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销售误导仍存在 以高回报率并加送金条骗客户投保

更新时间:2017-08-28 09:18
  【摘要】虽然保监会已经下发了保险销售误导整治政策,但销售误导案件仍然存在,严重侵犯了投保者的合法权益。日前一名保险业务员以高回报率并加送金条的理财产品为诱饵,诈骗多名客户的钱财,从宝山检察院获悉,检方近日对该保险业务员董某提起公诉。

  2013年1月10日,家住宝山的丁女士至宝山公安分局报案,称被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董某诈骗。原来,2012年6月5日,董某联系了曾向其购买保险的丁女士,表示公司有一款新推出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回报非常高,并可加送金条,丁女士听后颇为心动,便与董某在煤气公司市北燃气宝山办事处碰头,交给董某20000元用于购买该理财产品。没过几天,董某还就交给丁女士一个5克的黄金锁片作为赠品以及理财产品的发票。见到了发票及实物回报,丁女士更是深信不疑。到12月26日,丁女士接一条短信,内容为“尊敬的客户,您的短投2万零4百元整已到期,公司将于5个工作日内打入您平安账户内。董某某”。然而丁女士等了近半个月,仍未收到款项,2013年1月10日,焦急的丁女士至保险公司询问,得知董某虽为该公司业务员,但公司已经长期无法联系该人,公司也没有上述短期投资产品,短信并非公司所发。丁女士这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并报警。

  2013年1月16日,董某在暂住处被民警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董某对诈骗8名被害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董某同时交待,其交给被害人的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发票,是其偷偷将手中的公司正规发票扫描至电脑后伪造而成。

  慧择提示:董某以高额的回报为诱饵,向市民推销不存在的理财产品。据悉,日前,该案已获判决,董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一万元。专家提醒市民,在投保时一定要谨慎,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做的心中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