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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社保缴费基数确定 生育工伤险不缴纳

更新时间:2017-08-25 23:47
  【摘要】据了解,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重庆市调整了五项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而生育工伤保险不涉及个人缴费部分,因此个人不需缴费。

  月缴费基数下限
  提高到1513元
  2012年我市社平工资为45392元,按此计算,今年我市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约为3783元,职工月平均工资在社平工资40%至600%之间的,企业按实际工资额度缴纳养老保险费。因此,今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696元,下限为1513元。
  在我市的五项保险中,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这次缴费基数的调整也涉及到个人身份养老、医疗的缴费。
  市社保局城乡养老中心相关负责人称,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在上年度社平工资的40%至100%之间选择,2013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783元、下限为1513元,依此计算,个人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为基数的20%,所以分别为302.60元至756.60元。
  而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上上年度(今年即以2011年)社平工资(40042元)的75%计算。一档为5%,二档为11%,依此计算,一档应缴费1501.80元,二档应缴费3303.96元。

  生育工伤保险
  个人不缴费
  在5项保险中,生育和工伤保险的缴费只需用人单位承担,个人不缴费。
  比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缴费基数的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基数的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职工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
  基数调整后,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个人缴费每月总计最低增加19.58元、最高增加294.25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调整后的社保缴费分为两种情况工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个人需交费,且最低增加19.58元,而生育工伤保险个人则不需缴费,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职工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