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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医保新政策 给居民带去更多实惠

更新时间:2017-08-28 13:20
  【摘要】据了解,为了给城镇职工提供更好的保障,濮阳市推出了《濮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管理办法》,这一办法较之以往有了很大的调整。

  自7月1日起,新修订的《濮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管理办法》将在全濮阳市范围内实施。新办法以广大城镇职工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进一步提高了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了重症慢性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保障了广大参保职工利益,真正实现了医保惠民。

  和之前的《管理办法》(试行)相比,新《管理办法》有了五个方面的调整:
  一、扩大了重症慢性病病种范围,重症慢性病病种由之前的14个病种扩大到19个。具体新增了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症、混合性结缔组织病、重症肌无力和帕金森病五个病种。
  二、降低了鉴定标准,部分病种的鉴定标准较前明显下降,使更多的患者享受到重症慢性病的待遇。如慢性肾功能不全,血肌酐由原来的大于442umol/L降为350umol/L等。
  三、提高了月(年)支付限额,对各病种的月(年)支付限额做了大幅调整,上调比例为25%~400%。如器官、骨髓移植术后三年内,月基金最高支付由原来的800元调整为4000元。
  四、增加了门诊用药范围及门诊检查治疗项目,对各个病种的门诊用药范围、检查治疗项目做了相应调整,无论药品种类还是药品数量均有明显增加。如病种恶性肿瘤增加了脑瘤和肺癌等专科肿瘤药品;糖尿病并发症增加了胰岛素泵治疗、高压氧治疗和神经病变等。
  五、缩短了特别程序办理时间,五个特殊病种实行特别程序审批,提出申请后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濮阳市出台的新《管理办法》扩大了重症慢性病病种范围,还降低了鉴定标准等,这些优惠政策的推出使得医保参保居民看病可以获得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