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南京上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获调整

更新时间:2017-08-27 13:41
  【摘要】为了给退休人员提供更好的养老保障,南京市本月起将对上半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进行调整,每人增加10%。而且高领退休人员还可以获发高龄补贴。

  调整的对象
  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3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在此期间达到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比照本文高龄人员增发养老金的相关规定,从2013年7月1日起补差。

  每人增加10%
  此次养老金调整方案与年初出台的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相同,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定期生活费)的10%增发基本养老金(定期生活费)。比如说,上半年办退休手续的王师傅,工作年限为30年,测算的养老金待遇为1500元,那么从7月份开始,每个月可增加10%,即150元,拿到手的养老金为1650元。

  托低保障
  而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10%增发后,增加额不足220元的,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含折算年限),但增发后的实际增加额不得超过220元;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10%增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229元的,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但增发后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得超过2229元。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按照就高和不重复原则确定增发金额。
  这是对养老金待遇偏低人员的一种保障。还是以王师傅为例,他此次增加10%的金额为150元,不足220元,那么根据30年的工作年限还可以增加90元,这样算下来实际可增加220元,加起来就是1720元;而按另一种方法计算,王师傅增加后的养老金待遇为1650元,达不到2229元的平均水平,那么根据30年的工作年限可以增加90元,实际增加240元,加起来是1740元。两者相比,明显是后一种方案计算比较划算,那就按后者“托低”。

  高龄人员有补贴
  2013年7月1日前年满70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50元;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40元。
  这是针对所有目前已经退休的人员,在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期间达到了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从2013年7月1日起补差。以一位退休人员周师傅为例,他到今年6月底刚好达到75周岁,那么从7月份开始,他每个月的养老金将增加40元。

  高级职称有增发
  退休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副高每人每月增发400元,正高每人每月增发500元。比如今年上半年退休的刘师傅,具有副高职称,之前测算的养老金待遇为2500元,增加10%即250元,再加上副高增发,从7月份开始,每个月拿到手的养老金将是3150元。
  另外,此次调整所需资金,在各统筹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不足的,由统筹地政府自筹解决。溧水、高淳可参照执行,其普调标准按照省两厅文件明确的标准执行,具体托低办法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南京市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进行了调整,从而使得3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到更好的保障,从而减轻了他们的生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