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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及时参加工伤保险

更新时间:2013-06-25 10:27
  【摘要】为了让更多的职工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保障,广东省近日下发通知,要求省内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时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应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通知”要求,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下同)应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及工伤保险缴费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新成立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规定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及工伤保险缴费登记等手续。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广东省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办理工伤保险,从而使得企业和职工可以获得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