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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公务车辆保险实行定点采购制度

更新时间:2017-08-27 08:09
  【摘要】为了给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提供更好的保险保障,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金湖对全县公务车辆保险实行定点采购制度,这是《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险的通知》做出的规定。

  据了解,此次定点保险范围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办理公务车辆保险的单位使用的各类公务机动车辆(单位借用、租用车辆一并列入单位投保)。经政府采购中心公开采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公司作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定点保险机构。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金湖对公务车辆保险实行定点采购制度,可以使得保险投保更灵活,也有利于节省财政支出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