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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9月份全面开展大病保险工作

更新时间:2013-06-19 13:57
  【摘要】近年来,重大疾病的发病率开始上升,这使得很多家庭因为遭受重疾而出现返贫的形象,对此为了减轻重疾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无锡市将于9月1日起全面开展大病保险工作。

  昨天,无锡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无锡市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在不增加居民个人负担前提下,今年9月1日起在无锡市区全面开展大病保险工作。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被列为2013年度我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也是降低群众大病费用负担,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一项新举措。

  据了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我市市区居民基本医保和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保障范围是对参保人员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偿后,个人负担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0%以上的部分(1.7万元)给予保障。保障水平为三个等级:1.7万元至5万元、5万元至10万元、10万元以上,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50%、60%、80%。保险资金分别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中划拨,不足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弥补。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无锡市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来为居民提供大病保险保障,而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所有的参保人员,因而可以给他们提供最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