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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5669元

更新时间:2017-08-27 06:32
  【摘要】据了解,北京市根据近日公布的去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5669元。

  根据相关规定,市人力社保局统一调整了今年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北京市在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2012年的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5669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北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最低不低于2089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3134元。

  据了解,北京市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比上年增长11.8%。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869元,上限为14016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北京市根据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变化,对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进行了调整,这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也可以给职工提供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