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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让车门夹伤手指 保险理赔吗

更新时间:2017-08-27 00:43
  【摘要】司机在开车的过程中,因关门不慎而夹伤自己手指,事后,车主向保险公司报了案,而保险公司却以不符法律规定为由拒绝了,对此车主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

  车主陶某雇佣的驾驶员吴某在驾驶过程中, 因关车门不慎将自己手指夹伤,陶某通知保险公司后,其也派人来调查确认此事。受害人吴某住院期间车主陶某先后为其垫付名项费用8000多元。 2011年2月16日,受害人吴某以雇佣关系致伤害起诉陶某,同年4日20日舒城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现已生效。陶某遂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遭拒引讼争。原告陶某认为原、被告系保险合同关系,原告为所属货车投保了10万元不计免赔的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被告保险公司应当支付原告为赔偿吴某而支出的各项费用计人民币12891元。

  保险公司辩称:只在保险范围内承担原告的合理损失,原告的诉请中部分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应予以支持。

  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依法成立。原告所投保车辆驾驶员受伤,被告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代为原告方支付合理的赔偿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最终确认判决被告保险公司支付原告12012.4元,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司机关车门夹伤手指,也是属于合理损失范围内,因此保险公司也需支付赔偿。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支付,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