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职工,公司分别为所有职工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2005年11月的一天,我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受伤。此后不久,我得到了保险公司3万元的赔偿金。伤好后,我又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可是公司却没有答应,并表示:我这次受伤已经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不再享受工伤保险赔偿。请问,我可以在领取了商业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基础上,要求得到工伤保险赔偿吗?读者:李晶
李晶同志:
你可以在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基础上,再得到工伤保险赔偿。
因为,人身意外伤害险属于商业保险,对象主要是针对伤者的医药费,而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对象是工伤者包括医药费在内的相关权利保障和待遇。二者在保险对象、实施目的、基金来源、管理体制、保障水平、实施方式上都不相同,不能互相取代。同时,商业保险具有自愿性,雇主可以为其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也可以不为其职工购买商业保险,法律都不干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只能算是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而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而规定的强制性保险,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其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保险费,这是无条件的,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其职工上工伤保险将构成违法,会受到处罚。故用人单位即使为其职工上了商业保险还必须为其职工上工伤保险。
因此,建筑公司的做法不正确,你获得人身意外保险赔偿并不影响自身再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其应该协助你办理工伤认定申请,从而得到工伤保险赔偿。
暖宝保3号门急诊
抵税利器中荷岁岁享护理险,买前必知的13个问题!
慧择小马老师|1277 浏览
限时放宽!给父母买长相安长期医疗险,免体检和人工核保啦!
慧择小马老师|1025 浏览
短短3天,她帮客户要回了漏赔的100万!
慧择小马老师|352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