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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调整

更新时间:2017-08-28 08:56
  【摘要】据了解,随着海南去年平均工资的公布,三亚市下月起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也将随之调整。而此次调整将分为参保单位在岗职工缴费基数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两种类型。

  依据相关条例规定,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各参保单位在岗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缴费基数为本省2012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即缴费基数最低为2002.8元,最高为10014元。核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时,如参保单位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2002.8元,且按此基数缴费确有困难的,须提供原始工资发放凭证等资料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保险关系科审核后,可按员工个人实际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但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现本市最低工资为1050元/月,如有变更,按最新公布的为准)。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2012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即2002.8元至10014元)的范围内自愿选择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20%,最低缴费金额为400.56元/月,最高缴费金额为2002.8元/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本省2012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即3338元),缴费费率为6%,月缴费金额为200.28元/月。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参保单位在岗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由于工作的灵活性不同,因而采取了不同的缴费标准,这适应了他们各自的特点,为他们缴费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