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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开始尝试车险代位求偿服务

更新时间:2013-06-04 13:59
  【摘要】据了解,在福州不少车主开始尝试车险代位求偿服务,只是在进行这项服务时,无责车主要算1次理赔记录,这可能会影响到客户次年的保费优惠。

  客户遇刮擦代位求偿500元
  为破解“索赔难”,去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出台相关规定,明确了保险公司代位求偿的义务。所谓代位求偿制度,是指车辆出事后,若肇事方不愿赔偿或不配合,无责方车主可将追偿权转给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先行垫付赔偿款,然后保险公司再向肇事方或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追偿保险赔偿金。去年10月,我省车险代位求偿系统上线试运行,支持车险代位求偿功能。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初以来已有一些客户借助代位求偿机制进行索赔。
  在榕一家财产保险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前一段时间公司有位投保客户与第三方发生汽车刮擦。“当时现场认定对方负全责,客户无责,定损500元。但肇事车主对责任有疑义,因此事后不配合理赔,无责车主只好向我们求助,我们受理后及时赔付了500元,随后再向肇事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追回了这笔理赔款。”
  阳光财产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理赔部刘经理表示,发生事故的全责方通常会配合,因而实际需要代位求偿的客户目前很少,公司至今才受理了一起代位求偿案件。

  代位求偿要算1次理赔记录
  代位求偿的开通运行解决了无责方有时索赔难的问题,不过采用这个通道进行理赔仍有一些美中不足的地方。无责方先行向承保公司申请代位赔偿,相当于产生赔款,这样就要算1次理赔记录,而目前商业车险第二年保费能否优惠是与当年的理赔次数挂钩的。业内人士表示,代位求偿后,全责方同样也要算1次理赔记录,因为无责方保险公司代赔付后会向全责方保险公司追偿,全责方照样会留下“案底”。
  另外,代位求偿模式增加了环节,让理赔速度变慢。据了解,代位求偿系统增加了各保险公司之间车损险代位求偿案件的互审、清算和理赔全流程各环节对接。具体赔付流程为:车辆发生碰撞后,如果认定一方无责另一方负全责,双方车主在打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后,无责方现场向自己承保的保险公司提出代位求偿要求,查勘定损就转由己方保险公司负责,客户维修后可向己方保险公司索赔。在这个过程中,己方保险公司需把案件材料及时传送到代位求偿系统。定损5000元以下的,无需有责方保险公司确认就可以赔付;如果定损5000元以上,需有责方保险公司审核,因而赔付过程会长一些。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福州不少保险公司推出车险代位求偿服务,来帮助车主更好的获得理赔。只是代位求偿要算1次理赔记录,车主在使用这项服务时需慎重,以免影响下一年的保费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