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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7月份起执行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更新时间:2013-06-04 13:35
  【摘要】近日,江苏省公布了《关于发布2013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江苏将从7月1日起,执行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的下限为2564元,上限为12820元。

  据介绍,社保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昨天,省人社厅下发通知,省统计局公布的我省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1279元,今年社保缴费基数据此有了新的参考标准。

  省里公布缴费基数后,要求各地人社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限按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12820元,比2012年的11497元增加了1323元;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下限为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564元),比2012年的2299元增加了265元。需要补充的是,个别地区去年上限高于12820元的,延用去年标准。

  另外,鉴于各地私营单位从业人员也占有相当比重,低收入群体客观存在,因此,对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月缴费工资下限按不低于2299元确定;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月缴费工资下限按不低于2025元确定。

  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也使用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73元。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江苏省很快将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的变动,将意味着今后参保人每月至少要缴的参保费及社保待遇也将相应提高,从而可以更好的保障他们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