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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对新生儿参保政策进行调整

更新时间:2014-07-07 16:58
  【摘要】据包头市医保局透露,今年1-4月份,包头市新生儿新增参保人数为3734人,其中1730人享受到医保报销待遇,为参保新生儿报销医药费达588万元。

  据悉,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首批79个试点城市,包头市全面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政策覆盖了在校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重症残疾人员,以及18岁以上的其他城镇居民。截至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53.51万人,覆盖率达到98%。尤其是从2010年开始实行的新生儿医疗保险,从根本上减轻了新生儿因病给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

  在政策实施过程中,针对新生儿的发病情况,包头市对新生儿参保政策进行了调整:新生儿母亲怀孕7个月后即可到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为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孩子出生后即可享受新生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种待遇。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户籍为本市户籍的居民即可为新生儿办理新生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参保时个人一次性缴纳三年的医疗保险费150元,由定点医疗机构代收,极大地方便了新生儿参保。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包头市极为重视新生儿的医保办理工作,确保儿童一出生就享受到医保保障,减轻新生儿家庭可能遇到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