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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残联为残疾人购买“残疾人爱心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8 10:13
  【摘要】残疾人一直是社会的保护对象,保险业也积极开发专门为残疾人提供特殊保障的产品。今年起福清市残联将为福清市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购买“残疾人爱心保险”,目前,福清市残联已为6500名残疾人购买此保险。

  据悉,爱心保险要求残疾人具有福清市户籍,并在福清市残联自愿领取残疾人证,年龄在70周岁以下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今年1月20日后新办证重度残疾人员,不在此次投保范围内。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投保残疾人享有意外伤害身故保障金5000元;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指定或认可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及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享有20元/日住院医疗津贴,住院补贴天数以180日为限。

  目前,福清市达二级以上医院的可报销。同时,福清市以外的二级医院及福清市新农合认可的乡、镇级卫生院也可报销。

  慧择提示:此次福清市残联为残疾人购买“残疾人爱心保险”,将能更好的保护残疾人权益,给他们的生活提供一定经济补助,帮助他们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