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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在全区开展养老保险基金检查工作

更新时间:2013-05-17 09:04
  【摘要】养老保险时人们自己解决养老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养老保险基金是就是参保者在老年时候的养老钱,于是养老基金的安全和有效管理直接关系到参保者的切身利益。据了解,新疆全区将开展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检查。对发现的涉及套取、骗取基金以及隐匿、转移、侵占、挪用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等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我区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将依法开展行政处理处罚。

  新疆此次检查对象包括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以及根据需要延伸检查的村(居)民委员会协办员,保费代征和待遇社会化发放机构、参保和待遇享受人员等。

  检查内容涉及2012年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其中,参保缴费方面,主要检查参保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个人缴费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补缴是否符合规定;参保、缴费、政府资助缴费人数等与实际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人数是否一致;是否擅自提高或降低个人缴费标准;是否存在截留、侵占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基金管理方面。主要检查财政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开设是否符合规定;基金是否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按规定单独记账、单独核算,核算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违规投资运营行为等。经办服务方面,主要检查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是否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是否按规定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是否按规定定期披露基金筹集、支付信息,对参保人员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等。

  新疆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检查中相关部门将深入主动查找问题,尤其是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涉及群体广,参保人员流动性较大,经办管理更多集中在基层的地方,摸清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提高监管能力。

  慧择提示:此次新疆在全区开展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检查,将有效的保障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运作,更好的维护参保者的合法权益,更好的维护当地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