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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公布罚单 人保和平安在佛山被重罚

更新时间:2017-08-27 04:30
  【摘要】目前,我国保险业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存在的问题依然很严重,不仅在于业务层面,同时在监管方面也是违规现象百出。截至昨日,中国保监会及地方保监局公布的保险罚单达到422份。其中比较严重的处罚是中国人保财险佛山市分公司、平安财险佛山市分公司,因通过中介机构套取资金且 “违法金额巨大,情节严重”,两者在广东佛山被责令停止接受车险新业务三个月。

  除上述常规的违规行为外,也不乏一些方法特殊的违规,尤其是高科技手段的加入让人叹为观止。比如,重庆保监局4月对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的一则处罚公告就显示,为获得保险代理人资格证 “假证”,该公司培训讲师黄霖竟然请“黑客”帮忙,攻入“保险中介监管系统”,为没有通过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办理了假证,以此违规获得保费收入共175.47万元,而该公司也遭罚款25万元。

  人保、平安在佛山被重罚
  截至昨日,保监会及各地保监局公布的保险业罚单已经达到了422张,这些罚单主要是针对保险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的处罚。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委托未取得合法保险代理销售机构销售保险、违规套取手续费、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销售误导等。

  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罚单包括:大地保险黑龙江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出具鸳鸯单、虚挂个险业务被当地保监局罚款50万元;太平洋(601099,股吧)财险天津分公司名称因为因业务数据不真实,未严格执行备案条款被当地保监局罚款10万元;平安人寿福建泉州中心支公司丰泽第三营销服务部的飞龙二部负责人许重阳在该营销服务部任职期间存在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行为,受到当地监管部门的处罚。

  事实上,对于财险公司来说,其套取手续费、鸳鸯单等违规行为一直是很常见的,也是处罚的重点。但此次公布的罚单情况来看,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在广东佛山却因此遭受重罚。

  以人保财险佛山市分公司在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期间被广东保监局查出存在:不实列支会议费、汽油费,套打鸳鸯发票,向检查组提供不实证据,妨碍依法监督检查;将非中介机构业务通过中介机构代开手续费发票并套取资金、金额巨大,由此人保财险佛山市分公司被广东保监局罚款65万元,并叫停车险新业务三个月。

  平安财险佛山分公司也因为不实列支费用报销金额352.15万元,利用中介机构套取资金金额巨大,情节严重,被罚款65万元,同时也被责令停止接受车险新业务三个月。

  生命人寿“黑客”事件
  事实上,从此次保监会及各地保监局公布的罚单情况来看,违规行为不乏一些高科技手段。

  为了获取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号码,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培训讲师竟然会想到借助“黑客”攻入“保险中介监管系统”,为代理人办理假的保险代理资格证。

  来自重庆保监局的处罚公告显示,经查实,2011年底至2012年初,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培训讲师黄霖在互联网上联系不法人员,非法进入“保险中介监管系统”,为没有通过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录入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号码 (以下简称假证)。

  假证办好后,黄霖通知购买假证的分支机构在 “保险中介监管系统”中打印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号码信息,提交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营销部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并办理展业证。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营销部明知代理人资格考试通过率很低而办理展业证人员很多的反常现象,却不审核纸质保险代理资格证书,也不查看考试成绩,直接与购买假证人员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并办理展业证。

  参与购买假证的有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下辖的万州中心支公司以及渝中、垫江、长寿、云阳、开县5家支公司,涉及保险营销员190人,其中162人与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有92人实际开展了代理业务,代理保费共175.47万元。

  重庆保监局认为,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明知相关人员未通过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仍与其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委托其销售保险产品,其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罚款25万元。被处罚的还有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旗下的渝中、垫江、长寿、云阳、开县的机构负责人。

  慧择提示:此次中国保监会及地方保监局公布的保险罚单中,“不实列支费用”、“违规套取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销售误导等顽疾仍是保险监管处罚的重点。此次对这些违规企业进行处罚,将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提升保险业的服务水平,更好的保障投保客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