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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犹豫期”要注意点啥?

更新时间:2017-08-25 12:15
  犹豫期,也称为冷静期,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签收保单后十天内,无论什么原因,都可以无条件要求保险公司退保。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都赋予投保人“犹豫”的权利,在这个期限内,投保人可以充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符合需要。凡“犹豫期”退保的,保险公司只收取工本费,如果承保前经保险公司体检了的,还需要扣除体检费用。

  除此以外,保险公司不得扣除任何费用。但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如在此期间因独立投资账户的资产价值减少,保险公司只能扣除减少的部分以及变现资产的费用,而不能扣减销售保单所发生的佣金和管理费。

  投保人在购买了保险产品之后,在犹豫期内要注意以下几点: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收到保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该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对不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及时询问,避免错误投保。

  超过犹豫期退保,保户只能拿到扣除保险营销员佣金和管理费后的现金价值。犹豫期过后,保险公司就开始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进行风险管理,产生管理费用。退保时,保险公司需要将这部分管理费用扣除。因此,超过犹豫期后,退保越早,现金价值越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损失也就越大,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要充分利用“犹豫期”的有关规定,冷静考虑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费率是否合适,如发现不妥之处,应在犹豫期内与保险公司协商进行变更或退保,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办理退保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口头请求无效。十日之内的犹豫是投保人合理使用自己的权利,过于犹豫之后的退保则会给自己造成一定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