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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农村保险事业发展

更新时间:2017-08-27 17:44
  【摘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以来,农业发展一直是个重要任务,农业发展同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对象之一。2013年3月1日《农业保险条例》正式施行,全面推进农村保险事业发展,首要的任务是抓好农村保险宣传教育工作。

  2007年以来大连地区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运行5年来,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6243万元,共为30万余农户提供了37.6亿元风险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大连农业发展和农民防灾致富提供了有益的保障。同时也应看到,当前部分农村干部和部分农民对农业保险的保障作用认识不足、投保积极性不高,这就需要大力加强《农业保险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为农村保险工作顺利展开奠定良好的舆论环境,创造农村保险事业永续发展的新局面。要积极协调政府部门建立农村保险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保证《条例》基本内容家喻户晓;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设计农村保险宣传教育内容,增强学习《条例》的针对性、实效性;要积极创意农村保险宣传教育形式和表达方式 ,激活学习《条例》的兴趣和互动力。

  慧择提示:《农业保险条例》给农业保险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农业保险的宣传和普及,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农业保险可以为农户的农业生产提供一份风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