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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将不再为被征地农民建立单独养老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13-05-06 16:38
  【摘要】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被征地居民逐渐增多。日前海南省正式公布《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根据《办法》,海南省今后将不再为被征地农民建立单独的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在失去农用地时,将由政府提供一次性缴费补贴,并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管理。

  另外,享受缴费补贴对象以家庭为单位核定,不论征地面积多少,家庭成员中16周岁以上的在册农业人口均纳入缴费补贴范围,但在校生、已列入机关事业编制管理的人员、财政供养的离退休(职)人员除外。

  此前,海南省曾于2009年出台《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但当时在实施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尤其是农村集体和个人往往无力或不愿按规定比例出资参保,导致政策难以真正落实。

  相关资料显示,自2009年以来,海南省应参保被征地农民8万余人,但仅有2万多人办理了参保手续。

  慧择提示:海南省此次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新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交由政府负责,将能给被征地农民提供更多更可靠的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