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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防灾与社会防灾的区别

更新时间:2013-05-06 16:14
  【摘要】我们通过购买保险来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实际上这是一种防灾行为,通过保险来防灾防损,那么保险防灾与社会防灾有什么区别呢?

  保险防灾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对所承保的保险标的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风险发生的因素,防止或减少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从而降低保险成本,增加经济效益的一种经营活动。

  防灾防损,减少社会财富损失,是一项社会性活动。作为社会防灾工作的一部分,保险防灾与社会防灾都是处理风险的必要手段;都是为了减少损失,达到保护社会已有的财富,保障社会安定的目的 。

  保险防灾与社会防灾的区别
  (1)防灾的主体不同。

  保险防灾的主体是保险企业;社会防灾的主体则是社会专门防灾部门或机构。

  (2)防灾的对象不同。

  保险防灾的对象是保险企业所承保的保险标的;社会防灾的对象则是遍及社会所有团体和个人。

  (3)防灾的依据不同。

  保险公司是企业形式的经济组织,它是根据保险经营的特点,依据保险合同关于权利和义务对等关系的规定开展防灾工作的;社会防灾部门则是各级政府主管防灾工作的行政或事业单位,它可根据国家法令和有关规定,对防灾对象的防灾工作提出要求,督促检查。

  (4)防灾的手段不同。

  保险企业是向被保险人提出防灾建议,促使其采取措施进行风险防范,否则不予以承保或不承担赔付责任。社会防灾部门则在开展防灾活动时,可以运用行政手段促使单位和个人采取措施消除危险隐患,对不执行或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一定的行政或经济处罚。

  慧择提示:综上可以看出,保险防灾与社会防灾存在较大的区别,但是本质上都是为人们提供保障的,可以减轻风险带给人们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