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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销售须规范 电话车险额外送礼将违约

更新时间:2017-08-27 11:04
  【摘要】为了规范车险销售市场,4月15日,由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起草的2013版《湖南省车辆保险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公约》正式生效。该《公约》规定,新车车险最高优惠为15%,电话车险不能再有额外送礼,4S店不能卖电销车险……

  事实上,不光湖南出台这样的自律公约,青岛也在4月份出台了类似的自律公约,即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包括赠予客户现金、现金等价物、加油卡、洗车卡、各类打折卡;禁止赠送各种实物礼品或车辆保养等服务项目,禁止通过与第三方合作变相赠送以上物品。

  电话车险额外送礼将违约
  4月15日,由湖南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湖南保协)起草的2013版《湖南省车辆保险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已正式生效。
  同时,该《公约》对手续费支付进行了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支付手续费、广告费、宣传费及赠送其他事物,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 (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有价证券、保险产品、折扣券等)”。这意味着今后消费者买保险难以再享受送油卡、送保养等增值服务。
  对于电话车险,湖南保协一位内部人士坦言,《保险法》规定:保险机构不得向客户给予或承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不允许电销送礼不过是按照 《保险法》的规定而已;规定4S店不得销售电销车险,主要是因为电销车险是由专门的渠道进行销售的。
  事实上,湖南并不是第一个禁止保险机构给电销车险业务客户合同以外的保费回扣或其他利益,不允许非电销渠道销售电销渠道专用产品的地区。
  4月初,青岛保监局向辖区内各家保险公司下发了《青岛市机动车辆电话销售合规经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规定,在青岛辖内投放车险电销广告和宣传方案应依法合规,不得有误导或虚假性宣传措辞和内容,不得承诺提供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他利益,不得以抽奖、中奖或者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等方式进行促销,不得将电销专用产品与传统渠道产品进行价格方面的简单比较和片面宣传。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向投保人赠送的实物和礼品必须是小额的、短期的且与所销售产品直接相关。

  慧择提示
:以上是对湖南、青岛等地规范车险销售市场信息的介绍。据了解,《公约》规定,新车车险最高优惠15%,电话车险不能再有额外送礼,4S店不能卖电销车险、手续费返还实施严格比例。此次《公约》对电话车险做了很多限制。比如不得在已经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4S店设立电网销的现场打单点、不能给电销渠道额外支付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