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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将补发1-5月份的新增养老金

更新时间:2017-08-25 03:27
  【摘要】近几个月以来,我国各省市养老金改革都取得不错成绩。吉林省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面做好我市企业退休人员调待工作,市社保局专门成立调待小组,各科室积极配合,在5月份发放养老金的同时,补发1-5月份的新增养老金。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保持了与前几次调整的连续性,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15元。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增加了一条工伤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调整不足22.5元的,按22.5元计算。在普调的基础上,对企业高工、高龄军转干部进行特殊调整。至2012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每月增加6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80元。

  慧择提示:吉林省此次养老金改革,将给参保者带来更多实惠的保障,有利于解决该省养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