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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入股保险公司获准

更新时间:2017-08-27 12:46
  【摘要】为了促进保险市场更好的发展,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有限合伙式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企业入股保险公司做了相关规定。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入股保险公司,合计持股上限不得超过15%,单个有限合伙企业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

  《通知》还要求,有限合伙企业不得成为保险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同时也不得参与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该《通知》是保险公司本月迎来的第二条关于股东松绑的利好信息,目前已正式实施。上周保监会将保险公司单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上限由原来的20%提高至51%。

  这里所指的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一方面可以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成立,其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另外还可以是在国家发改委或省级有关部门完成备案手续。对于为何允许保险公司引入有限合伙企业,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有限合伙企业具有融资方式简单、投资效率高、避免双重征税等优势,是发达国家风险投资的主流模式,近年在国内股权投资领域的规模和影响力也不断扩大,已有多家保险公司相继提出引入有限合伙企业的明确设想。

  保监会负责人还指出,保监会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并重,将引导多成分、多元化的各类优质资本投资保险业。据悉,保监会去年6月还发文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进入险企。

  慧择提示:保监会虽然允许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入股保险公司,但是对于所持股上限进行了规定,保证保险公司可以占据主要股权,以便可以保证继续为人们提供最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