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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网站4月已公布38张罚单

更新时间:2013-04-24 17:55

  【摘要】为规范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相关监管部门针对险企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及时给与惩罚。截至4月22日,保监会网站4月已公布38张罚单,其中虚列费用套取资金的违规行为占半数。代客签名、使用误导用语的违规行为也被处罚,这表明,相关监管部门打击力度的加强。

  中国人寿、华夏人寿误导用语陕西保监局连开罚单
  4月误导性用语、代客签名、面访违规等行为被各地保监局开出罚单,其中陕西保监局开出相关罚单最多。
  2012年1-7月期间,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元鑫产品”银保培训课件含有误导性用语;面访问卷存在公司销售人员代客户签名行为。陕西监管局对其开出罚单,共罚款6万元。2012年1-6月期间,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宣传材料存在误导性内容,光大营业区和星源营业区部分业务员携带自行印制的宣传材料,宣传材料均无中、低档利益演示。另外该公司还存在面访问卷销售人员代客户签名行为,分别被处5万元、1万元的行政处罚。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2012年1-7月期间,面访问卷存在销售人员代客户签名行为,被罚款 1万元。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2012年1-7月期间,部分业务员携带的“华夏之星”、“鎏金宝”、“金六福”等保险产品宣传资料含有“本金”、“存”等误导性用语,被陕西保监局处以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2012年1-5月期间,电销营业部成交录音中使用了“存钱”、“利滚利”、“全行业分红最高”等误导性用语,占比5.07%,被陕西监管局罚款3万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2012年1-8月期间,面访问卷存在销售人员代客户签名、内容不完整等问题,被处以1万元罚款。

  虚列费用套取资金仍占半数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被罚
  回顾保监会2月公布的罚单,虚列费用、套取资金、虚开发票的违规行为占当月过半罚单,本月似乎延续了2月的情况。
  据保监会网站显示,广东保监局接连开出多张罚单。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中心支公司因将非华胜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业务虚构为该公司代理业务套取费用的行为,被罚21万元。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以“办公用品费”等名义报销费用,经核实有部分报销事项与实际不符,被罚10万元。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将非佛山市真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业务通过佛山真心代开手续费发票并套取资金,被罚5万。茂名华胜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利用员工工资账户套取费用用于展业、对非本公司代理的业务开具代理手续费发票协助保险机构套取资金,分别被处以35万元、5万元罚款并吊销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的处罚。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资金、虚列费用、不严格执行车险条款费率,分别被广东保监局处以罚款10万元、1万元、20万元。
  此外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中介业务470万元用于套取费用,被辽宁保监局处以10万元罚款。陕西乾坤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协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虚构保险代理业务50万元,为其套取资金10.6万元,陕西保监局对该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

  吉安市、茂名市等邮政局被罚未取资质开展业务
  吉安市邮政局于2010年9月至2012年8月期间,存在部分营业网点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从事保险代理业务、聘任不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等行为,被江西保监局罚款五万元。
  南昌市邮政局所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省府大院支行工作人员,于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期间,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行为, 被江西保监局罚款五万元。
  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期间,茂名市邮政局新设邮储银行代理营业机构借用原邮政企业营业机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而未按规定申请新证。委托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代理保险业务。向保险机构提供虚假的客户信息资料。误导、欺骗投保人及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分别被广东保监局处以1万元、7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保监会的举措,有利于及时纠正相关险企的不规范行为,带动整个保险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稳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