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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提高城乡居民的医保补助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5 16:37
  【摘要】近年来,河南省政府出台多项举措,不断提高当地的医保水平。日前,我们从河南省人社局获悉,今年河南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人每年财政补助标准由240元提高至280元。

  4月22日,我们从省财政厅获悉,目前,省财政已提前下达2013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72.7亿元。

  省财政厅透露,各级财政对一般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人每年的负担情况是:中央156元、省62元、省辖市24元、县(市、区)38元;对54个比照享受西部开发政策县每人每年的负担情况是:中央188元、省62元、省辖市12元、县(市、区)18元。在此基础上,对财政直管县应由省辖市负担部分由省财政负担,对济源市省财政每人每年再负担12元。

  各级财政对一般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的负担情况是:中央156元、省62元、省辖市和县(市、区)62元;对54个比照享受西部开发政策县每人每年的负担情况是:中央188元、省62元、省辖市和县(市、区)30元。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对财政直管县中的非享受西部开发政策县每人每年增加负担24元,对财政直管县中的享受西部开发政策县和济源市每人每年增加负担12元。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此次河南省的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至280元,将有效减少当地城乡居民缴费的医保费用,完善当地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