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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医保整合后的管理归属问题

更新时间:2017-08-27 17:22
  【摘要】对于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整合工作一直在不断的探讨之中,10位来自部委和高校与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参与了中编办组织召开了“医疗保险职责整合”小型研讨会,最关键的议题就是整合后医保职责的归属。

  我国目前有三大基本医保制度,分别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前两项医保由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

  根据此前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整合。

  三大医保整合后,医保职责的归属决定了今后我国的医保覆盖是大卫生管理模式还是大保障模式,在上述研讨会上,部分专家的观点引发激烈争论。

  从会议上传达出的信息来看,整合医保和重新考量新农合的隶属,是五年前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延续,是深化和推进大部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中央有决心将新农合与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统一起来,由一个部委统一管理。

  目前,我国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水平较低,总体保障水平较低,造成制度不公。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后的重复参保,更是造成资源浪费。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新农合”这个医保制度的管理职能应划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三位一体,统一由人社部负起责任来。

  由于分属两个部门管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在大部分地区的行政、经办等管理资源是双轨并行,而在广东、甘肃、天津、云南等地的新农合,已经由原来的卫生部门管理移交人社部门。

  不过,来自卫生系统的人士则认为,医保应与卫生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医疗保险的专业性优势,有利于医疗资源的整合配置,方便老百姓利用医疗服务。

  慧择提示:因为之前三大医保分属不同机构管理,所以随着整合的开展,整合后医保职责的归属问题就显得很难处理,目前具体的管理机构还未确定,但最终很可能是卫生部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医疗服务,人社部管理基金,形成第三方购买和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