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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不断完善医保外伤病人入院机制

更新时间:2017-08-28 01:02
  【摘要】医保资金是为参保居民看病时提供资金报销的,对这部分资金的使用要进行严格管理,协调好医、保、患三方的关系。兖州就不断完善医保外伤病人住院审批机制建设。

  一、入院时由住院科室负责核对医保病人身份,主治医生要认真仔细地询问病史,详细描述外伤患者的事发时间、地点、原因、受伤经过,不得在病历书写中出现“不慎摔伤”、“因外伤所致”等含糊用词。

  二、外伤病人入院后,其家属要及时将外伤患者的事发时间、地点、原因、受伤经过书面告知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监督人员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作出是否给予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或自费的意见,并保存书面材料。

  三、定点医院医保办妥善保存好外伤病人就医档案,如遇到特殊情况的病人或被举报的医保病人随时进行组织稽查。

  四、在检查、核实中发现病历纪录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医生有意伪造病历等帮助医保病人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追回款项并加倍罚款和通报批评。

  慧择提示: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管,避免有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出现,对于外伤病人的入住要严格进行审批,保证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