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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险企经营大病保险免收监管费

更新时间:2013-04-11 11:18

  【摘要】近期,保监会发布通知称,经财政部和发改委同意,保监会将对大病医保业务的保费免征保险业务监管费。这是继去年对大病医保免征营业税后,出台的又一项利好政策。

  根据此前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针对大病保险业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只有保险保障基金一项。

  “保险保障基金肯定是不能免的。”一位寿险公司人士表示,保险保障基金是保障保单利益的行业风险救助基金,没有这项资金,保单利益可能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无端“蒸发”。从政策上来看,监管层已经尽可能地减免了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的成本负担。

  “粗略计算,营业税和监管费两项费用免除的份额大约占单一业务保费收入的6%。不过,仅从监管费本身来看,这一费用中所占的比重并不大。”上述人士称。

  根据规定,长期健康保险业务的监管费标准为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的0.65‰,长期寿险业务的监管费标准为年度自留保费的0.75‰(年度自留保费=原保险保费收入+再保险分入的保费-再保险分出的保费)。

  此前保监会公布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显示,共有34家保险公司榜上有名,其中人身险公司和财产险公司各占17家,国寿、太保、平安、新华四大上市险企及泰康、阳光等大中型保险公司均名列其中。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险企经营大病保险免收监管费将有利于各大入围险企该项业务的开展,带动保险行业的发展,从而提高广大民众的医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