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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将对相关企业实行试点强制投保

更新时间:2013-04-09 14:59

  【摘要】为有效化解环境污染纠纷、切实保护污染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近期,新疆正式启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包括对环保部、保监会明确规定要开展强制保险试点的投保行业和重点企业,将实行试点强制投保。

  据介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保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新疆首批试点地区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哈密地区。在试点地区,环保部门将重点选择3-5个易发生污染事故、生产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石油、化工等高环境污染风险防范企业作为投保企业,与保险机构签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合同。其中,对于应鼓励投保的行业和重点企业,将本着客户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合同;而对于环保部、保监会明确规定要开展强制保险试点的投保行业和重点企业,将实行试点强制投保。

  自治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疆将不断扩大环境责任投保的覆盖面,最终达到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覆盖投保。

  慧择提示:新疆启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刺激了一些重度污染的企业力图通过改革创新来走可持续发展路线,同时,也将为其他省市区该项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