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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

更新时间:2013-04-07 09:04
  【摘要】近年来,沈阳出台一些民生政策,不断提高居民的大病医保水平。日前,我们从沈阳人社局获悉,今年,沈阳市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保障水平,其中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与此同步也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金额,使人均筹资标准增至350元左右。

  据了解,截至2012年,沈阳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合计约462.2万人,参保率达到95.8%。进城务工农民工和非在校未成年子女也首次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范围。新农合参保率保持在99%以上。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分别由2011年的人均200元、214元提高到240元、262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去年也分别由此前的230元、274元提高到290元和336元。据了解,今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280元后,市区财政需增加投入约1.54亿元。

  今年,沈阳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分别达到75%左右,有关部门还将对相关报销比例方案进一步细化。去年,这三种保障方式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80.36%、74.45%、75%,其中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报销比例分别超出国家标准5.36%和4.45%。同时,我市去年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是上年职工平均工资(4.46万元)的10倍,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是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3万元)的7.7倍,均超过国家标准。今年,沈阳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将继续保持在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并且不低于8万元。同时,我市今年将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政策,提高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院签约率,并积极探索支付方式改革,逐步降低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控制医药费用上涨,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今年,沈阳市将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降低起付线,提高救助封顶线,使救助对象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的救助比例达到50%以上。

  慧择提示:综上,笔者认为,沈阳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的提高,将有效解决困难老百姓看病贵、看病贵的问题,切实减轻广大病患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