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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意按最低标准缴养老保险是违法行为

更新时间:2013-03-31 14:59

  【摘要】社保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可是有关于社保卡的缴费问题,大家可能就了解得没有那么透彻了。

  “个体户参保和个人参保有什么区别?”“社保卡还没办下来,住院应该怎么报销?”……3月30日上午,市人社局在加州花园站附近举行“重庆12333统一咨询日”活动,吸引众多市民争相询问。其中,关于养老保险的咨询台前最热闹,排起了长龙。

  “公司没按实际工资给我缴养老保险,算不算违规?”在民企工作的王小姐有些愤愤不平。她告诉8888,她每月工资有3000多元,但公司缴纳养老保险时却是按每月1335元的基数缴纳,她觉得不合理。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工作人员回答,我市规定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分别是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40%,也就是每月20021元和1335元。

  “但是这并不表示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下限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他解释,用人单位必须按员工的实际工资缴纳养老保险费,如果员工实际工资低于下限,则以下限为缴费基数;如员工工资高于下限,用人单位还蓄意按下限缴费,这就是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实际工资,但对于多数市民而言,工资条上往往罗列着基本工资、津贴等多个条目。它们之中,哪些算工资?

  该工作人员介绍,一般而言,如基本工资、津补贴、加班费等算工资;但书报费、医疗补贴等福利就不算工资了。市民在判断时,可参照个人税前工资金额,通常情况下,工资将占到当月个人总收入的九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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