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内蒙古保险业出台四项措施 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更新时间:2013-03-25 13:53
  【摘要】2012年保监会出台一系列投资新政,扩大了险资的投资范围和种类,今年保监会积极参与社会经济建设。日前,我们从自治区保监局获悉,内蒙古保险业采取四项措施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一是继续引导民营经济投资保险业,筛选优秀民营企业入股设立首家法人保险机构。二是积极开发新产品、差异化服务以及风险咨询、管理等高附加值服务,为民营企业架起多层次风险防护网。三是加强银保合作,以保单质押贷款、出口信用保险融资等方式,助力民营企业便利融资。四是积极拓展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积极、稳妥发展相关责任保证保险业务。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内蒙古保险业出台的四项措施,将为内蒙古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