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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突出部署及时 内蒙古政策性农业保险"蓄势待发"

更新时间:2008-11-10 16:31
    作为全国试点省份之一,内蒙古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2007年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04亿元,共为1231.73万亩玉米、403.56万亩大豆、275.85万亩小麦提供了总计43.4亿元的风险保障,承保面积占全自治区2006年三大类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的40%,盟、市覆盖率达100%,旗、县覆盖率超过78%。全年累计赔款支出3.23亿元,近75万户农民受益。2007年能繁母猪保险在全自治区11个盟市全面铺开,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400万元,共承保能繁母猪47万头,超过全区存栏总量的50%,提供4.7亿元的风险保障。全年共对530头能繁母猪死亡进行了赔付,赔款支出53万元。

    在全面总结2007年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内蒙古保监局积极探索符合政策性农业保险特点和规律的经营模式,提出了200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政策性农险发展工作机制

    一是探索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信息交流协调工作机制。要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的框架下,通过组织召开研讨会、座谈会或协调会、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或进行监督指导,加强保险行业与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妥善处理和解决政策性农险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是探索与农牧业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在承保、理赔和防灾防损方面,保险公司可以实行有偿服务,利用农业技术队伍协助开展相关工作,有效降低承保风险。

    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政策性农险实施方案

    一是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的开办模式、运营费用标准以及大灾超赔相关政策措施等。

    二是结合实际,根据各地区生产水平、生产特点以及自然条件的不同,有针对性地选择保险品种,合理细分保险责任,科学确定保险金额、厘定保险费率。

    三是与农业、气象等部门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定损办法、理赔起点、赔偿处理等具体问题进行规范。

    夯实基础建设,培育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潜力

    一是继续加强机构网络建设,对涉农业务的分支机构设立申请给予政策支持和优先考虑。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技能。要求承办公司加大农业保险业务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三是加大投入,增配必要的技术设备,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业务监管,保障政策性农险服务“三农”宗旨

    一是强化对数据真实性的监管。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为重点,结合日常非现场监管情况,选取重点公司、重点地区,组织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对于损害广大投保农牧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是强化对理赔服务质量的监管。要求各承办保险公司加强理赔管理,规范理赔服务流程,切实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水平,让农民满意,让政府满意。

    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要求各承办公司坚持“内控先行,制度先行”的原则,不断建立健全覆盖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财务核算、信息系统管控、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承保、理赔实务流程,做到有章可循。

    二是要求各承办公司狠抓落实,强化内控的执行力,将执行力作为内控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