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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买房 三大注意事项不可忽视

更新时间:2017-08-28 03:11
  【摘要】现如今,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再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对于企业职工来说,能够使用公积金贷款,反而解决了他们的不少难题。只不过,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您需要注意的问题也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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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有“三项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慧择提示
:以上是对公积金贷款买房注意事项的介绍。看来,无论采取什么样的购房方式,风险都是存在的。即便是入住新房以后,您也要为家财安全而担忧。不妨投保慧择家财险,让您的爱家更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