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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恶性推销方式 禁止向70岁以上老人推销保险

更新时间:2013-03-16 11:38
  【摘要】漫天轰炸式的保险推销方式让很多人都很反感。为了尽可能减少销售误导现象,中国保监会日前向各家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规范银邮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对销售对象的年龄提出了严格要求:不得向70岁以上老人推荐任何保险产品,不得向60岁以上老人推荐期缴产品。

  老年人是保险销售误导的最大受害群体,但目前在售的保险产品宣传中,保险公司大多只规定了被保险人的年龄,却并没有注明投保人的年龄要求。3月2日,快理财周刊《存款变保险到底谁之过》一文,重点报道了银保渠道屡屡出现的销售误导现象。报道在读者中引起巨大反响,两周来,快理财“金融维权投诉平台”接到近百名读者来电,反映他们在银行存款时误买保险的遭遇,除了两位读者年龄不到50岁,其余均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年纪最大的今年已经85岁。

  此次出台的《通知》正是为尽可能减少误导销售,指引银保渠道将合适的保险产品销售给适合的消费者,实现真正的匹配。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要求银邮保险代理渠道把握客户的真实需求和承受能力,并将对银保销售起点进行限制,规定期缴产品年缴保费原则上不超过客户年收入的20%,趸缴产品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户的年收入。对于起售金额,原则上趸缴不低于5万元,期缴不低于1万元。此外,《通知》还规定,对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居民,原则上不能销售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接型、变额型人身保险产品,而应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保险产品为主。不过,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对销售起点进行限定可行性不强,主要由于各类人群保障需求及承受能力差异性很大,很难用一个具体的数字来界定。

  此外,《通知》还准备将投保犹豫期扩大至不得短于20天,目前寿险产品的犹豫期是10天。

  最后,《通知》还强化了投保双方的信息对称问题。《通知》要求:在保单封面上,必须印上风险提示语。同时,保险公司应该给客户提供完整的合同材料,包括投保提示书、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现金价值表、保险费发票等。从银保渠道目前的情况来看,还没有一家网点能够提供这么齐备的材料。

  慧择提示
:禁止向高龄老人推销保险的做法不失为一种遏制保险恶性推销的好办法。杭州某银行一位人士表示,不推荐是指不主动兜售,老年人确实有需要仍可购买人身保险,但60岁以上的最好选择趸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