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步”选择保险产品组合
更新时间:2008-11-10 23:19
近两年来,许多企业保险意识不断提高,在投保过程中也掌握了不少知识。但也有企业认为,只要是与企业相关的保险产品都应该购买一些,这是为企业准备的多重保障。
业内人士建议,在投保过程中一定要选择适合本企业的保险产品组合,可以按照如下三个步骤进行:
投保前要先分析自身的保险需求
不同行业的企业因生产、经营性质不同,面临的风险种类、风险大小也不尽相同,保险需求就会不同。就算行业性质相同的企业,由于各自企业基本设施的完善情况与管理水平不同,可能发生的风险也存在着很大差异。因此,企业在投保前要对这些风险进行分类:即知道哪些风险由于发生率小可自己承担,哪些风险必须分派给保险公司去分担,哪些风险是可保风险等等。企业只有明确这些保险需求后,才能有针对性地购买保险产品,取得预期的保险效果。
熟悉可供选择的保险产品
目前在保险市场上,对企业财产提供保障的产品主要有: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财产险附加利润损失险、机损险及相关利润损失险、现金 险、计算机保险、锅炉综合险以及财产险的附加、特约保险等;对企业的责任风险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主要有:公众责任保险、公共营业场所火灾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另外还有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雇员忠诚险、员工的意外健康险等。企业应当对这些保险产品有全面了解,最起码要了解各类保险产品的责任范围及除外责任。
根据需要组合保险产品
企业在挑选保险产品时,首先应审视自身实际情况。至于选择几种保险,就要看保险产品的覆盖面而定。
据介绍,按照保险法与保险合同,以下10种情况不会得到保险公司赔偿:一是对不可保的财产投保;二是不具备保险利益;三是属于保险除外责任的损失;四是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五是不足额投保,按比例赔付后,企业应自担那部分损失;六是按照保险合同特别约定的免赔额或免赔率,应由被保险自担的部分;七是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故意行为或欺诈行为致使损失发生的;八是被保险人有重大过失致使保险财产发生损失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九是出险后被保险人未尽到防灾防损义务的;十是在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专家提示,企业要想更加有效地利用保险公司分散风险,就必须事先做好投保前的分析准备,量体裁衣地选择保险。同时企业还需对保险法及保险合同有较清楚的认识和了解,并在投保及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加以注意,才能达到以最小保费投入实现最大保障的保险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