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能否出租 笔者为您详解
更新时间:2013-03-15 16:57
【摘要】公共租赁房,是国家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它主要是为了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租房的承租人不得将自己承租的房屋向外出租,否则被有关部门收回房屋。
为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规范运营与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于2012年7月15日发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要求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并且,《管理办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及时核实、处理。
《管理办法》规定,企事业单位建设的公租房面向本单位职工出租,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公租房分配及监督管理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公租房配租时,建设方要与租赁者签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推荐的统一格式的租赁合同,并发给统一的租赁证。
社会力量建设公租房不得分割登记、分割转让、分割抵押。涉及整体转让的,须经当地政府审核批准,并与受让单位签订监管协议,转让后原公租房性质不变。
社会力量建设的公租房只能用于出租,不得出售或以租代售。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公租房出租是一种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该对这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广大老百姓的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