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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储蓄型保险”坑骗行为屡见不鲜

更新时间:2013-03-15 08:33
  【摘要】近年来,随着银保合作的不断加强,由此引发的保险销售误导也在逐渐增多,备受广大投保人诟病。辛苦攒了半辈子的积蓄,一不留神竟被银行“买成了保险”,这种现象已经成为投诉热点。辽宁省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2012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显示,“存单变保险”的侵权行为仍然高发,“储蓄型保险”坑骗消费者情况亟须警惕。

  去年2月,消费者张某将50万元存入一家银行,然而当张某取款时却被告知50万元不是存款,而是某保险公司的10年期的保险。如果张先生支取即是退保,将损失5万余元。辽宁省消费者协会维权专员刘峻介绍,张某购买的是一种“储蓄型保险”,即保险期内若不赔付,一定时期后保险公司会返还保金和一些红利给收益人,类似银行的“零存整取”,但本质上仍是保险。经调查发现,该银行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和知情权,违背了诚信经营的义务,应予以退保。最终保费全部退还,消费者张某的权益得以维护。当前,我国银监会明文规定禁止保险从业人员在银行驻点销售,然而“存单变保单”现象仍然存在。比如以高利息为诱惑,误导以老年人为主的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以销售理财产品为噱头,片面宣扬高收益,却不说明相应风险。

  慧择提示:综上,笔者提醒各位,在购买“储蓄型保险”,一定要仔细询问业务类型,注意保留存单等证据,以便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