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瑞有余年金保险由太平洋人寿承保的年金保险,这个产品很抗打:
大公司承保,绝对靠谱;
保障全面,服务实用。
不过在投保前,需要特别注意太保瑞有余年金保险的缺点,以避免跟风投保,买了才发现不合适。

先来看看投保太保瑞有余年金保险需要注意:
1、年龄
太保瑞有余年金保险的承保年龄为0 周岁(须出生满5 天)至 80 周岁。
2、保障期限
太保瑞有余年金保险的保障期限规定计划一保至40周岁/45周岁/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70
周岁/105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计划二保至105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
3、交费期限
太保瑞有余年金保险的交费期限为趸交、3年交、5年交。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再来看看太保瑞有余年金保险的保障服务:
基础责任
生存保险金/年金
年领:自生存保险金领取起始日起至满期前生存,每年按基本保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月领:自生存保险金领取起始日起至满期前生存,每月按基本保额的8.4%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时不再给付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领取起始日:
计划一为第5个/第10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计划二为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7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满期金
满期生存,给付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给付Max(已交保险费-已领取的生存保险金;现金价值),合同终止。
亮点总结:
保司佳:世界500强险企太平洋人寿承保,保司自带品牌优势。
收益好:快返形态下,最快4年可返本,收益可观。
多形态:可选快返年金形态或养老年金形态,按需选择。

太保瑞有余年金保险由太平洋人寿推出的定制款年金保险,官方投保渠道在这里咨询>>>
但最终理赔还是太平洋人寿负责,在慧择购买保险产品的,慧择提供理赔协助服务,给大家提供全方位售后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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