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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试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8 15:30

  【导语】据悉,2013年~2015年,安徽省将在全省试点对涉重金属等六类企业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近3年内发生过严重污染事故的企业等6类企业都得强制购买该险种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按照通知,2013年~2015年,安徽省将在全省试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六类企业将先行试点,并强制购买责任保险。

  据悉,此次试点强制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将企业是否投保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审批、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及上市环保核查等制度的执行紧密结合。

  如未及时投保的企业,或暂停受理企业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申请。并将企业未按规定投保的信息及时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客户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

  六类试点企业分别是,采矿业企业(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经营(未设置仓储的除外)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使用Ⅰ、Ⅱ、Ⅲ类放射源单位;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金属表面处理、炼焦、化学药品原药制造、皮革加工(皮革鞣制、毛皮鞣制)、酒精制造等企业和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近3年内发生过严重污染事故的企业。

  慧择提示:安徽省试点强制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整体上可看作是加强企业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举措之一。无论是对于企业自身,还是对于受到污染的其他第三者来说,都是不错的保障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