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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超载出险保险公司不必承担全部责任

更新时间:2013-02-23 11:48
  【摘要】超载出险,保险公司是否应当全额赔付?专家指出,超载出险,保险公司不必承担全部责任。日前,人保财险安徽省亳州市蒙城支公司收到法院判决书,对该公司承保的一辆严重超载出险的车辆,判决该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减赔30%。

  2011年4月20日,张某驾驶皖S246××/SC2××(挂)号半挂牵引车因右前轮制动失效且严重超载在湖南省洪江市境内发生连环追尾,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9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2011年8月29日,赔偿权利人向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车实际车主邹某、被保险人及人保财险安徽蒙城支公司共同赔偿其损失147万余元。

  皖S246××/SC2××(挂)号半挂牵引车在人保财险安徽省亳州市蒙城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三者险55万元。该事故经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认定:皖S246××/SC2××牵引车驾驶人张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且严重超载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是造成连环追尾事故的根本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这一认定证据,成为人保财险亳州市蒙城支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减赔30%的辩论依据,获得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采信。

  2012年12月16日,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向人保财险亳州市蒙城支公司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该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244000元,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偿385000元(550000×70%),其余损失50余万元判由车主承担,诉讼费及保全费共计19629元由其他当事人承担。

  慧择提示:从上述可以看出,肇事司机超载出险,保险公司不必承担全部责任。目前,该公司经请示省公司同意,按时履行了法院判决的赔款。专家提醒车主,驾驶需谨慎,否则违规驾驶,发生意外后,很难获得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