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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强制报废规定取消 旧车面临投保难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3-02-23 09:24
  【摘要】机动车使用超过一定的年限,其性能、外观等都发生了变化,这个时候需要进行机动车报废处理。国家也推出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且,旧车即使不报废,也找不到愿意承保的保险公司

  “我的车买了整10年,车险到期后就找不到保险公司可以投保了。”车主陈先生说。

  “别说10年以上的车,一般7年的车就很难承保了。”一位车险代理人说,超过7年的“老车”不能购买车损险、盗抢险、自燃险等商业险种,只能买交强险和第三责任险。

  “规定可能造成大量高龄车继续上路,给我们带来很大风险。”一位湖北业内人士说,高龄车不被报废淘汰但价值却势必大打折扣,如果为车主承保,车主发生事故出险后,很可能拿了钱不修车,直接将车扔掉而骗取保金。

  不过,业内人士给出了建议:保险公司可适当调整“旧车”投保的保费,来规避风险。

  慧择提示:最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将取消私家车“15年强制报废年限”的规定,但是15年以上的旧车虽然还能使用,但是却没有保险公司愿意承保。专家指出,已经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为了自己的安全,最好进行车辆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