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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召开渔业互助保险会议

更新时间:2017-08-28 12:23

  3月20日,“海南省渔业互助保险会议”和“海南省渔船、渔民共保体共保委员会2008年会议”在海口市召开。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秘书长孙颖士率协会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海南省渔业互助保险会议”由协会海南省办事处主任林新同主持,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赵中社及各市县海洋渔业局领导、各互保经办机构50余人参加。会议对海南省渔业互保的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选取了三个机构作了典型发言。

  孙颖士在会上分析了全国渔业互助保险形势,谈了渔业发展的需要,讲述了渔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并提出一些互保具体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

  赵中社在讲话中指出:各市县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渔业保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渔业保险工作的责任感;要高度重视渔业保险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渔业保险发展提供保障措施。最后他强调,海南省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充分利用目前国家和省财政对渔业保险实施政策支持的机遇,认真做好渔业保险试点的指导和监管工作,扎实推进2008年海南省渔业保险工作。

  孙颖士主持召开的“海南省渔船、渔民共保体共保委员会2008年会议”上,协会副秘书长范沛然通报了共保体运作情况,大家对情况通报中提到的如章程的签署、手续费和经营费的支付、财政补贴比例、渔业保险发展资金的计提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共保体各成员单位和省财政厅、保监会对协会工作给予一致肯定和信任。

  孙颖士在总结发言时对省财政厅、省海洋渔业厅、海南保监局等政府部门对共保体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共保体成员单位对主承保人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提出尽快建立正常的协调机制,包括明确共保委员会委员构成,以及日常联系人员名单。最后孙颖士建议共保体应给予海南省渔船、渔民保险的基层经办机构支持,逐步改善其办公条件,增强业务工作能力;有关政府部门将共保体的展业指标进行科学分解,将柴油补贴和参加保险有机结合,推动渔船、渔民保险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