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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强制保险试点 切实维护污染受害者权益

更新时间:2017-08-26 08:31
  【摘要】近日,国家环保部和保监会联合下发《指导意见》,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环境污染强制保险的试点。运用保险工具,以社会化、市朝途径解决环境污染损害,有利于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减少污染事故发生;有利于迅速应对污染事故,及时补偿、有效保护污染受害者权益。

  国家两部委下发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在涉重金属企业和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据悉,目前我国已在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投保企业达2000多家,承保金额近200亿元。运用保险工具,以社会化、市朝途径解决环境污染损害,减少污染事故发生;有利于迅速应对污染事故,及时补偿。

  据介绍,《指导意见》明确了强制投保企业的范围:一是涉重金属企业。二是按地方有关规定已被纳入投保范围的企业,都应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三是其他高环境风险企业。国家鼓励石化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企业、以及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二恶英排放企业等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慧择提示:最后,小编认为,国家环境污染强制保险试点的启动,将有效减少企业污染事故发生,有利于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切实维护污染受害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