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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产品进行业务试点

更新时间:2013-02-18 17:30
  【摘要】2012年保监会出台的一系列险资投资新政,扩大了险资的投资范围和种类,2013年保监会继续扩大险资投资范围。前不久,中国保监会发布通知,支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

         目前,已有人保资产、泰康资产、太平资产三家公司申请发行的5只股票、债券、基金型产品获备案。

  在保监会公布的《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资管产品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及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对于投资人范围,通知规定,向单一投资人发行的定向产品,投资人初始认购资金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向多个投资人发行的集合产品,投资人总数不得超过200人,单一投资人初始认购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产品发行审核程序、产品募集资金的投资领域和方向等内容。

  据悉,保监会曾于2006年放行过华泰、人保、太保和泰康等四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该试点。

  慧择提示:笔者认为,此次保监会下发的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有效扩大我国险资的投资范围和种类,提高险资投资的盈利能力。